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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 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同意按甲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考核指标每月(每季度、每年)为 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乙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__元,奖金见甲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的规章制度对乙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有权调整乙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随时通知乙解除劳动合同 ,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严重违反甲工作责任制或甲规章制度的; (3)乙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连续________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2)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造成损失的,甲有权要求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工作的; (3)甲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统一管理。 4、乙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个人缴纳部分,由甲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在职期间,由甲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属甲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一次性付给乙。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持有的甲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原因,则甲应为乙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二(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苏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地以内其他地点工作。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病假、产假、年休假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实行月工资制:乙方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2)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人民币)。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预付或者支付工资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结算其余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苏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后果。甲方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二十三条 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或职务等),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由于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通知以到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如遇国家拆迁本合同自动解除。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苏州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培训条款 第三十二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补充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该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该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保密条款 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五条 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十六、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三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包含________个月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四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新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五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所属区: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________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一、 二、 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________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签订本劳动合同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园珠笔。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六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 第二十二条第 7、 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第 7、 8、9款和 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________年以内的职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 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 7、 8、9款、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 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 第二十二条第 3、 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七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吉林省劳动合同篇八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_个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个月。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______________止。 (四)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三、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二)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时间的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限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五)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销、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六)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聘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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