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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服务协议大全(17篇)

日期:2023-11-10 06:20:14人气:下载文档docx

导读:通过开展服务月活动,我们将加强与客户的互动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以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期望。以下是一些来自各个领域的服务月总结例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银行账户使用协议书合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过开展服务活动,我们将加强与客户互动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以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期望。以下是一些来自各个领域的服务月总结例文,希望能够给大带来一些灵感。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于银行卡的推广普及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安装pos设备,协议如下,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

pos打印机_________个。

密码键盘_________个。

稳压电源_________个。

上列pos设备属于甲方。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pos设备,安装地点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方为乙方安装pos设备所需的电源、电线、插座、程控电线由乙方提供。

四、乙方负责落实pos设备操作人员和操作人员操作pos设备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对pos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五、安装在乙方的pos设备,发生非甲方人员违章操作pos设备或利用pos设备实施非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pos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做到不摔、不拆、不淋、不敲、防尘、防湿、防腐蚀、防鼠咬,pos设备遗失或因保管不善损坏由乙方赔偿。

七、乙方使用pos设备受理银行卡必须执行“_________(公司)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

八、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安装在乙方的部分或全部pos设备。乙方发生pos设备闲置不用、地址变更、歇业况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发生pos设备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必须随时通知甲方。

九、本协议不受甲、乙双方代表人变更影响。

十、pos设备数量如有变动,必须重签订本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

十一、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十二、一方对因pos设备使用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

办理银行贷款服务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居间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 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银行贷款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银行;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贷款银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甲方因 缺乏资金,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银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银行,并尽可能促成银行与甲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二、居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宜办理终结之日止。

三、甲方职责:

1、提供贷款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续。

3、维护乙方权益。

四、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贷款手续。在银行批贷后,贷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甲方现金收讫即视为委托事项办理完结。

2、 维护甲方权益。

五、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贷款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按照贷款额度的 %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先付 元,其余服务费尾款在贷款成功后甲方一次性将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在签署本协议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2、甲方保证在收到贷款之日即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每延误一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非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贷款条件或未能通过贷款审批,造成贷款不能办理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信息,未能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为从事本次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元(包括交通费、通讯费、查档费等)。

七 通知

2

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九、 其它:

1、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手印): 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银行贷款居间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联系银行,协助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居间服务。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本协议期满,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如需续约,需另签订合同。

二、乙方协助甲方向银行贷款 元(具体贷款金额以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三、费用

1、甲方按照贷款总额的 %(大写:百分之 )做为服务费(不含评估费等其它任何费用)支付给乙方。甲方与银行面签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综合服务费的50%。在房管局办理抵押后、银行放款到帐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综合服务费。如甲方逾期支付,逾期一天按逾期总综合服务费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利息。

2、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银行放贷后,甲方依约获得该笔融资贷款。但甲方应按银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融资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如有虚假,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3、根据乙方或银行的要求,配合乙方及银行办理相关融资贷款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4、乙方完成居间任务的,甲方应依照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和居间活动费。

5、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约获取相应综合服务费和居间活动费。

2、乙方尽力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做好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与金融机构达成贷款协议。

3、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预交给乙方的综合服务费全额不退。如果因为银行的原因或不可抗力,银行贷款不能办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均不违约,乙方扣除居间活动费用后退还剩余服务费给甲方。

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的,或未能按照乙方和银行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的,或银行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方未能提供担保的、甲方应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未支付、甲方信用问题等原因),导致银行未能放款给甲方的,应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20%的违约金。

3、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给相应金融机构后,甲方私下与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达成协议,签订贷款合同的,甲方仍应按合同支付乙方相应的综合服务费,同时乙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4、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银行未能放款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七、如因办理银行贷款事宜应支出的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公证费、印税费、工本费等费用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现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完善。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乙方:

为做好广大城镇参保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4号)、《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及配套文件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要求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二章就诊。

第五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六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

第七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八条甲方应为参保人员提供专用就诊证历,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历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等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证历,并暂时留置证历和ic卡,以便备查。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历身份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历,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

第十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等。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入院。

第十二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的,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应严格执行诊疗项目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七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或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十八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乙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具有较强的通信增值技术开发实力的独立法人公司,其运营合作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运营合作单位)是经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通信增值业务的公司,面向甲方提供短信服务。为了向广大企业客户提供更好的短信产品,乙方与其运营合作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短信服务。

一、短信服务的提供方式及资费标准:

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短信通信通道,使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客户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短信通信通道接收到短信,甲方为此向乙方付费。

资费标准见附件。

二、甲方的职责: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有关短信服务的价格,提供方式享有知情权。

甲方使用乙方的短信通信通道的范围仅限于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客户,不得超范围使用。

甲方应保证其发送信息的安全性与合法性,不得利用乙方的短信通信通道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不得传输任何广告信息,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得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也不得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信息。甲方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甲方承诺确知乙方网络运行状况,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乙方网络质量原因就本短信服务提出索赔。

三、乙方职责:

乙方应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规定。

乙方应尽量保障所提供的短消息系统及支撑系统的正常运转及进行日常维护,如乙方因技术方面原因影响甲方业务开展,乙方须提前_________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在甲方接受其所提供的短信服务之前,应向甲方说明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如发现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乙方有权随时删除该等信息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

如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短信服务而无须承担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客户服务,受理有关短信服务的咨询及投诉。

乙方必须具有日志记录功能,并且保存至少_________个月的历史数据。

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推广,客户宣传等工作中使用甲方名称、品牌。

乙方为甲方提供短消息计费服务,并且计费结果以乙方数据为准;若甲方对乙方结果提出异议时,以本协议附件一第六条的办法解决。

但甲方的付款帐户余额不足于支付服务费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提供短信服务。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预付费额度,给以甲方相应的短信息服务。

四、免责。

1.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由甲方自己承担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通信通道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甲方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2.甲方须明白,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涉及到因特网,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短信服务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甲方所在位置,甲方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风险。甲方须承担以上风险,乙方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甲方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须明白,在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存在有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甲方须承担以上风险,本公司和合作公司对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商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甲方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计费与结算。

具体计费与结算方式见附件一。

六、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的上述损失。

任何一方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非违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_________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起诉的,均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给以确定。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附加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特别声明。

乙方已特别提请甲方注意:甲方须对本协议及附件中各条款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尤其是关于免除或者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乙方并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附件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计费与结算。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短信资费标准及付费方式以腾讯公司网页公告为准。单价下调时不作另外通知。单价上调时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周通知甲方。

甲方以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为短消息进行预付费。在甲方发送短消息后,乙方即在甲方的预付费中扣减相应费用。

乙方在甲方预付费到帐后_________周内开出发票,并以挂号信方式寄给甲方。

甲方在交付预付费后,不得中途要求乙方退款,但乙方不能提供相应的短信服务时除外。

乙方收取的短消息通信费的话单依据乙方业务支持系统产生的计费话单记录为准。

甲乙方信息服务费的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_________%,以甲方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_________%,甲方应提供详细清单给乙方,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原因,及时按实际情况合理解决。

甲方结算联系人: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

乙方计费联系人: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

短信代发委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平台短信代发业务,甲方委托乙方发送短信计_________条。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发送。甲方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保证信息内容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损害,并单独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方按短信发送数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为:每条短信支付_________元,总计支付_________元。甲方须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短信费用,必须先行支付后才执行短信发送任务。

3.甲方通过网络方式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要发送的短信内容及号码,并提前预约发送时间。

4.甲方对短信接收方是否愿意接收甲方提供的信息,并对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单独承担责任。

5.乙方代发任务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发送日志作为查验依据。

6.乙方保证按时按量高质完成甲方的信息任务。

7.乙方对甲方资料绝对保密。

8.申明: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发送任何非法的、骚扰性、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挑衅的、庸俗的、淫秽等内容的信息。不发送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的信息。不发送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信息。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开始生效。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账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使用方法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第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银行账户对账服务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网上企业银行的使用及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网上企业银行以因特网为信息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可以实时查询其在甲方所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支付指令办理同城付款、异地汇兑、预签汇票及其他业务。

二、乙方应准确填写“_________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提交其开户行,乙方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乙方持“客户证书”可办理甲方推出的各类网上企业银行查询业务,使用卡编出支付密码可办理网上企业银行各类支付及预签汇票等业务。

四、甲方发放的客户证书、卡支付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日(节假日顺延)起生效,挂失手续办妥前发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收费卡及支付编码器工本费:每套_________元;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每账号_________元;网上企业银行支付业务:每笔_________元。

六、网上企业银行客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乙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应及时到甲方办理证书展期手续,并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过期不办理证书展期手续,不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的,客户证书将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应提前7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终止后,乙方所持客户证书、卡及支付编码器等无须退回;甲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1.乙方利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发送与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无关的违法、违纪信息或破坏性信息的;2.乙方利用网上企业银行从事非法活动被执法机关或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查处的;3.因不遵守本协议而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协调无效的,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培训人员):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单位继续工作服务。

第二条:培训时间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二)培训方式:脱产、半脱产、函授、业余、自学。

第三条:培训项目与内容。

(一)参加培训项目:。

(二)培训主要内容:

第四条:培训效果与要求。

乙方在培训结束时,要保证达到以下平与要求:

(一)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甲方提出的学习目标与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应用专业或相关理论知识;。

2、具备胜任岗位或职务实践操作技能和关键。

任务能力

3、其他要求:

第五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费用项目、范围及标准。

1、培训期内甲方为乙方出资费用项目包括:工资及福利费、学杂费、教材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出差补贴等。

2、费用支付标准:

2)学杂费:元;。

3)教材费:元;。

4)往返交通费:元;。

5)住宿费:元;。

6)餐饮费:元;。

7)出差补贴:元;。

8)其他费用:元。

培训费用合计:rmb元(大写:)。

(二)费用支付的条件、时间与期限。

1、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各款约定,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培训费。

2、工资及福利性费用发放:按工厂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费用包括学杂费、教材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

4、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支付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办理完毕,过期后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在培训前与乙方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二)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各培训费用;。

(三)保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

(四)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二)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与培训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三)保证在培训期内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四)保证在培训期内定期向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五)保证在培训期内维护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六)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服务期限达到年以上,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2、在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单位的管理和规定,按甲方和培训单位奖惩规定执行;。

3、在培训期内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2、因甲方原因提出与乙方终止培训协议或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向乙方支付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三)发生违约情况时,除补偿经济损失外,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培训协议或终止劳动用工合同。

第九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并在乙方人事档案卷宗中保存。

第十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二)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账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使用方法。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五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送达方式。

第十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账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使用方法: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第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摘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xx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稳定金融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该《办法》在实际操作和管理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199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替代197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后,我国开始对活期存款账户实施分类管理,即将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并对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开户许可证制度。20xx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我国仍然对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未作变动,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类别由原先的基本账户,扩大到临时账户(注册增验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账户和特殊专用账户,四大分类制及人民银行核准制实行已近。

《办法》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突出了基本存款账户的统驭地位。同时,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应通过基本账户办理;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通过一般账户办理;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但随着各单位经营活动和管理的需要,《办法》已暴露出了诸多弊端。第一,金融市场的发展要求给予金融机构和存款人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减少甚至消除不必要的限制。第二,目前违规开立、使用银行结算账户问题仍然较为严重。第三,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和信用卡等新兴业务的发展及个人经济活动的日趋活跃,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1.基本存款账户的统驭地位受到挑战。部分单位的工资、奖金及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已不局限于从基本存款账户进行收支,有的以代发形式通过专用存款或一般存款户支付,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进行收支的现象普遍发生。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xx]154号)下发后,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取消付款单位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后再附付款依据的规定,人民银行已明确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单位从一般账户支付给个人款项日益频繁、金额日渐加大,加之个人收到款项后提取现金不受现金管理条例制约,大有摒弃“基本账户”之势。

2.“多头开户”的管理禁区形同虚设。《办法》规定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均可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开立存款账户不存在数量限制,但不能在基本户开户行开立。实际操作中,存款人往往需要在基本户开户行开立多个账户,虽不能开立一般账户,但存款人通常变通开户资料开立专用账户,既满足经营需要又规避监管风险。

3.专用存款账户的专用功能淡化。由于银行无法完全做到对客户资金的性质及用途进行监控和管理,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化”使用比较普遍。另外,按照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及“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户。”对于基本户在贷款行的借款人只能开立专用账户而不能开立一般户,而对于一般户在贷款行的借款人可开立一般户或专用户。

4.临时账户不“临时”。《办法》规定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但实际经营中,大部分临时经营机构工期较长,往往超过2年,若受工程延期等因素制约还可能延长。由于临时账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导致存款人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相应的展期申请,甚至销户重开,以满足经营活动和工程建设的结算需要及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其实际存续期限较长。

作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经营者姓名开立的账户户名前需加注“个体户”,实际操作中,此类账户很少开立。究其原因:一是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不希望在开立的账户前加注“个体户”,认为有“歧视”嫌疑;二是个人结算账户可实现其基本结算需要。另外,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得为个人所得,在存款种类上应归属个人存款,如果作为单位结算账户,即使归属于“个体户存款”,其存款性质仍为单位存款。

(三)现有账户监督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人民银行对核准类账户核准的依据为商业银行录入账户管理系统的文字信息及开户资料复印件,形式上相当于对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复核,人民银行无法对其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其账户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2.缺乏对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监督的主体。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作为特殊的企业,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外,没有义务对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监督,应由企业通过自我约束或由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监督职责。从人民银行的角度来看,预算单位在开立预算专用存款账户时,已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查、审批,且预算单位可放弃专用存款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不受《办法》的约束,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核准只是形式。

三、问题分析。

从人民银行的角度来看,四大分类及核准制加大了人民银行的监管难度,不利于将人民银行从审核账户分类是否正确、资料是否合规等琐碎的低绩效工作中解放出来,进行宏观分析及管理等高绩效工作。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控制四大分类实质上等同于执行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而《办法》的法律级次尚未上升至行政法规,银行作为特殊企业是否具有监管权利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另外,随着金融企业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商业银行能否真正做到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按用途分类或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人民银行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存款人的角度来看,客户开立账户的主要目的是存款和结算,四大分类对存款人无实际意义。同时,为打破账户分类的种种限制,存款人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规避监管,容易造成不良后果。例如通过单位结算账户转账支付给个人的方式从个人户提现,容易形成“公款私存”,直接导致存款信息特别是个人存款信息的失真,甚至影响银行及存款人的资金安全。

从香港经验及人民币跨境支付来看,资金可以自由流入和流出香港,而账户没有基本账户和非基本账户之分,企业可以按需要开立无数个账户,且其功能和地位一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贸易平稳发展势头,国务院于20xx年下半年度做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快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战略部署,先后提出“支持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在周边贸易中的计价结算规模”、“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以及“选择有条件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等思路。

总之,《办法》发挥了巨大的历史性作用,但四大分类及核准制过多考虑了加强现金管理及反贪污、反腐败等目的,管理半径过大、目标过多,淡化了实质矛盾,会产生负面影响。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职能,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账户管理体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职责,完善账户管理系统,构建面向全社会的账户管理架构体系。同时应加大对账户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以信用为基础的合规使用账户的良好氛围。

(二)取消单位结算账户四大分类及核准制。

1.将商业银行所开立的所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统称为“单位结算账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备案而非向人民银行核准,即由“核准备案制”改为“备案制”,从而实现管理目标。此举将对商业银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客户的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银行效益乃至社会效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商业银行仍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持续、全程的管理。建议通过法律明确规定银行虚假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进一步落实、规范账户的年检制度。应尽早优化人民银行账户系统,协调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部门实现账户管理系统与多方系统联网,由系统自动判断企业是否注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开户资料是否过期,实现账户资料的自动年检以及商业和时间价值的双丰收。

(三)建立单位客户结算账户“主、分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为满足单位客户分类管理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效益,简化开户手续,建议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唯一身份实名开立主账户,录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便于人民银行掌握所有单位在各商业银行的开户信息,单位客户可在一个结算主账户下,按资金来源、性质、期限设立分户,实现单位客户资金在主账户统驭下分类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摘要:自从《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对于促使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化和规范银行账户运行行为,提高银行服务质量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我国现行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亟待完善之处。文章针对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完善对策。

(1)在政策掌握上对于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难以把握。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于单位所设立的独立核算附属机构开展基本存款账户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没有明朗。首先,在操作中,对于应该出具什么样的文件来证明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附属机构并没有进行明确界定;其次,对于独立核算附属机构所开设的基本账户在数量上没有进行限定。

(2)银行在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的设置条件较宽。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一般存款账户主要是指存款人出于结算或者是借款等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其它银行中所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该办法并没有对存款人的其他结算需要进行明确界定,并且对于其开设的一般存款账户的数量也没有进行限定,出现了存款人在多个营业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或者是在同一个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的问题。

(1)在临时账户的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特别是部分建筑企业在项目结束以后,没有进行及时销户,在超过期限以后并没有办理展期相关手续,从而使临时账户成为单位基本账户在长期使用,有的外地机构所设立的账户经常成为长期账户使用,使临时账户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的相关规定成为虚设。

(2)开户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在真实性方面难以保证。部分企业在办理单位的结算账户时候,提供了一些虚假或者是无效证明。如果银行受理其办理基本存货账户开户手续的时候,要求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但是有的企业年检标志是在副本之上才能反映出来,容易造成单位营业执照是否有效难以确认的问题。虽然银行系统规定必须对开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进行输入,但并不能对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甄别,在冒用单位名义开设账户的情况下,银行部门也难以识别。

(3)对于银行违规账户管理行为缺少有效惩罚措施。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没有对银行在没有对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出现资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全的问题所进行的惩罚;对于银行对客户开户资料及管理档案没有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行为没有进行惩罚;没有明确规定银行对已开设账户进行严格年检的行为进行惩罚。此外,对于客户违法账户开户及使用规定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的问题,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针对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不断完善:

对于一般存款账户确实需要开设结算账户的,应该明确其它的种类、用途和性质。特别是要增加限制财政预算的单位客户开设一般账户的条款;并且,也要根据发展需要,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行及时补充和完善,特别是要对其中的罚则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要对在罚则中没有明确的或者遗漏的条文进行喜欢,对各种处罚包括处罚额度、处罚幅度、处罚标准等操作规程进行明确规定,以此应对银行擅自为存款人开户行为的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功能,提高操作效率,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对其系统进行升级。

(1)要能够增加行政许可文书的出具功能。要能够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客户相关信息,并生成和打印相关如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一类的行政许可文书。

(2)为便于发证部门进行事后核对,要能够增加变更、销户、开户明细流水账,从而完善账户管理档案。

(3)要能够增加相应的查询和修改功能。要增加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修改和查询功能,特别是要能够增加单位跨地区开立实名专用账户的功能,并且也要能够完善系统查询功能,要能够对系统中账户变更、撤销、开立查询栏中的结束日期和开户日期等于栏目进行完善,便于所有的开户信息都可以直接进行查询和打印。要能够将系统中的核准类临时、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日期调整为人民银行的核准日期,以便于进行相应档案管理和查找。

对于账户开设专用账户的行为进行严格把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专用账户只能用于办理各种专用资金,其使用范围必须要和开设账户的用途进行对应,并且严禁单位超范围使用专用存款账户;要对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严格区分开来,要规定对于那些在开设专用账户时却不能对资金性质进行明确的,严禁为其开设账户。并且,也要不断尝试对预算外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体现的行为设立审批管理制度。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

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及xxx(见附件)。

二、乙方加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的各账户原有性质不变,仍可在甲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各项业务。

三、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网上银行注册程序申请注册,正确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网上银行注册登记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乙方在使用网上银行过程中,有关资料信息如有变更,诸如增删账号,增加、修改客户信息,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变更,作废、更新、挂失客户证书等,均应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客户证书是指存放在c卡或be等物理介质上乙方身份证明的文件。客户证书和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依据。凡是凭客户证书和密码进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均视为客户所为。

六、乙方客户证书毁损或遗失,密码遗忘或锁码,应及时到_________受理网点办理更新或挂失手续。更新或挂失自正式办妥之日起生效。更新或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和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等造成的风险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如需暂停使用或恢复使用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均应持有效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冻结或解冻其客户证书。

八、客户证书有效期________年,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应到开户行办理更新手续。

九、乙方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须支付下列费用:

1.客户证书工本费:以c卡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以be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2.c卡读卡器:每台_________元。

3.客户证书年服务费: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4.客户证书挂失手续费:每次人民币_________元。

5.网上业务交易仍按照原有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乙方同意甲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十、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执行乙方发送的电子指令,并及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

十一、如乙方对其通过甲方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在接到查询通知之日起的3个银行工作日内告知乙方调查结果。

十二、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等保密。

十三、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网上银行撤消注册手续,终止本协议。乙方违反xxx或本协议时,甲方亦有权暂停或取消乙方网上银行业务功能的使用资格,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十四、集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集团客户业务时,应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授权办理集团企业业务通知书》,_________以此为依据办理集团客户业务。

十五、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十八、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银行保洁服务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银行保洁服务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1、保洁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保洁服务费用: 元/月;

3、支付方式:自合同生效后每月日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乙方到税务部门开据正规发票。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保洁费的5%—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解决。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每月:

2.保洁范围:

3.保洁标准: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清洁工具。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6.乙方应护保洁区域内各种设施;

7.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在保洁时,应仔细观察服务区域有无异常,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服务费用的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第五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五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第五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第六十条银行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其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六十二条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银行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第六十三条存款人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开户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签章的式样等相关证明文件。个人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或更换签字人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经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应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并凭以办理预留银行签章的变更。

第六章罚则。

第六十四条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二)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四)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五)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存款人,属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开户登记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式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监制。

第七十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

地址: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甲方经审查同意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网上企业银行”是指_________银行向企事业单位客户提供的基于internet网络或其他公用信息网(如“视聆通”等)的客户端软件,实现将需求指令自主提交到开户银行,从而实现支付、查询等业务需求的服务系统。

网上企业银行采用数字交易方式,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为付款票据的有效合法印鉴,并在网上企业银行业务中使用数字签名作为支付的有效印鉴;甲方根据乙方在其账户上的电讯指示进行交易和记录并以此制作借记凭证。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企业银行业务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服务费用的收付。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后,应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电汇费等费用。该等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保证在该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收费按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但甲方须在乙方申请此项业务前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四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5.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6.因甲方技术、内部管理或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乙方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3.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网上“企业银行”服务费、电汇费等费用,由甲方从其指定账户中直接扣收,并且保证在该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

第六条违约条款。

合同各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法律适用条款。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交易惯例。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国银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二条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对公外汇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甲方向乙方提供账户项下相关服务,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委托的相关业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使用账户及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利用账户从事偷逃税款、逃废债务、逃汇套汇、套取现金、违规收付汇及结汇、洗等违法行为,不得出借、串用、转让账户,不得利用账户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付、保存或者转让外汇,不得将单位外汇以个人名义私存。

第五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开户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核实。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的收支范围、期限和限额,管理和使用账户。

第七条开户材料发生变更时,乙方应主动于有关事项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内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的约定日期为准。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从其账户直接扣划有关款项、税款和费用(如银行借款、利息、利息税、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收费标准按照甲方公布或双方协议执行。

第九条乙方应及时(至少每月一次)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账务,如有不符应及时向甲方查询,若自收到甲方发送对账单之日起10天内未回复甲方,视同乙方核对账务无误。

第十条乙方关闭账户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主动与甲方核对账户余额,乙方尚未清偿其与甲方任何已有或或有的债务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关闭账户的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开立账户的名称应与其申请开户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名称一致。

第十二条如乙方签发的支付凭证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执行该支付指令,对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在办理乙方委托的账户项下的业务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原因造成的差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对于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第三者导致的任何延误、中断或暂时中止而使乙方所遭受的任何迟延、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在受理乙方委托的相关业务时,应认真审核支付凭证上的签章与乙方预留银行签章相符后才能受理。

预留银行签章由乙方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被授权签字人的签名或盖章组成。预留银行签章应与开户名称一致。被授权签字人应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预留银行签章如有支付条件限制时,乙方应向甲方书面声明。

第十六条除非甲乙双方另有协议,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任何情况下不得透支。

第十七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的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或经乙方授权外,甲方应拒绝任何机构或个人查询乙方的账户信息及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甲方应定期将账户对账单按与乙方约定的方式送达乙方,约定方式包括乙方来甲方处领取、甲方邮寄给乙方等。

第十九条甲方保留修改账户条件的权力。如修改账户条件(包括收费标准等),甲方应提前七天对外公布或通知乙方。第二十条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主动关闭或撤销账户,但应在关闭或撤销账户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甲方保留对规定账户关系的条文进行修改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存续期间有效,如账户关闭或撤销,自正式关闭或撤销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四条若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约束。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甲方提出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_________存款账户,户名为: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所有支付结算业务。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3.开户资料变更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银行;

4.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

5.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6.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

7.销户应交回开户登记证、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

9.甲方自行承担因违反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未正确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及时准确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

3.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

4.因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甲方在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申请销户,乙方在为甲方在办理销户手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乙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甲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按照有关规定账户开立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人民银行核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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