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9 06:15:42人气:下载文档docx
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的法律依据,有效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查看这些合同协议范文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撰写的要点。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指定乙方为维修车辆的唯一定点单位,订立如下协议: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二、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 三、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根据维修费用清单椐实支付维修费用。 四、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经催告仍未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代表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送修方(以下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协议。 1、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甲方定点维修车辆数量辆,并制定《定点维修车辆表》(包括各车车牌号、车辆型号等)交由乙方存档。 二、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需要维修时,甲方车辆驾驶员须持经部门经理审核,中心总监审批后的《物资维修申请表》,到乙方处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须由甲方市场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电话通知修理厂,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维修费用。 2、乙方应对送修故障车辆进行细致检查(针对故障),并在收据上注明维修项目、更换旧件、质保期、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用(修理完毕)。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并留存。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确认。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名认可。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各项费用明细见价格表(注:价格表价格有标记是有工时费,无标记则无工时费。汽修配件价格因市场实时价格而定,维修配件价格如有变动(减价、涨价),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如不及时告知甲方已经发现,维修所产生费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时终止合同。 3、乙方须负责保管车辆维修后的旧件,月底结算时由甲方检查回收处理。 四、结算方式。 1、每次维修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维修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如果在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开据收据,同时乙方需要在收据上写明质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2、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一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底进行维修项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报销流程,财务将维修款打至乙方账户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财务部领取。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成维修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甲方的义务。 1、送修车辆须为《定点维修车辆表》内的车辆,并按合同规定填写《物资维修申请单》。 2、须按时接收已竣工车辆。 3、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车以外的要求。 5、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单据资料。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3、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4、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的质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协议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迟延支付,则以当月修理费按每日10元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经鉴定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a.甲方定点维修车辆交由他厂修理的。 b.甲方连续3个月未向乙方按期结算费用的。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委托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1.托修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 品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vin代码。 登记日期 里程表公里数。 用户陈述: 注:(故障发生状况、行驶速度、发动机状态、发生频度、发生时间、部位、天气、路面状况、声音等描述)。 2.维修材料: 品名。 零件号。 制造商。 规格。 型号。 价格。 数量。 类别。 提供商及提供方式。 注:1、以上内容可另附页。2、“类别”指“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3、“提供方式”指“甲方自备”或“乙方提供”。4、“提供商”指“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材料的供应商” 3.结算方式:。 4.验收及提车:验车日期:交车日期:交车地点: 5.违约责任: (1)迟延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元/日; (2)。 6.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 8.附则: (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办人在签约前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件及甲方(乙方)的委托签约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注: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特别是黑体字部分。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要改变托修车辆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出示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四)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一式两份,由检验人签字后现场将其中一份交与甲方。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或原托修车油耗不合理增加的,应当无偿修理或加油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五)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并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对托修车辆行使留置权,但留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托修车辆,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质量保证期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期限或里程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十)因乙方维修行为造成托修车辆原完好部分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因此迟延履行的,按照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预定维修项目以双方确认的《进厂检验记录单》为准;实际维修项目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甲方: 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定点车辆信息请附表)。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维修单中须注明车牌号码、驾驶员签字确认当次的结算单。 3、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5、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6、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搞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免费24小时施救;在外地抛锚,施救费用按成本价(油费、路费和100元/台/日的司机补助)由甲方承担。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_______%;。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_______万公里内,_______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一、二级维护保养_______小时内;小修_______小时内;中修_______小时内;大修_______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_______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_______天。并提供_______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_______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_______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_______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_______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_______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___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_______%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20xx0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甲方考虑到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______________。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_。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承修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送修方(以下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1、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甲方定点维修车辆数量辆,并制定《定点维修车辆表》(包括各车车牌号、车辆型号等)交由乙方存档。 二、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需要维修时,甲方车辆驾驶员须持经部门经理审核,中心总监审批后的《物资维修申请表》,到乙方处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须由甲方市场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电话通知修理厂,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维修费用。 2、乙方应对送修故障车辆进行细致检查(针对故障),并在收据上注明维修项目、更换旧件、质保期、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用(修理完毕)。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并留存。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确认。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名认可。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各项费用明细见价格表(注:价格表价格有标记是有工时费,无标记则无工时费。汽修配件价格因市场实时价格而定,维修配件价格如有变动(减价、涨价),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如不及时告知甲方已经发现,维修所产生费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时终止合同。 3、乙方须负责保管车辆维修后的旧件,月底结算时由甲方检查回收处理。 四、结算方式。 1、每次维修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维修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如果在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开据收据,同时乙方需要在收据上写明质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2、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一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底进行维修项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报销流程,财务将维修款打至乙方账户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财务部领取。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成维修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甲方的义务。 1、送修车辆须为《定点维修车辆表》内的车辆,并按合同规定填写《物资维修申请单》。 2、须按时接收已竣工车辆。 3、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车以外的要求。 5、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单据资料。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3、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4、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的质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迟延支付,则以当月修理费按每日10元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经鉴定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a.甲方定点维修车辆交由他厂修理的。 b.甲方连续3个月未向乙方按期结算费用的。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以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一)。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第七条、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 一、 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车辆就事故损坏部分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复,经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协商事故车签定维修协议。 1、乙方的事故车辆修理,依照保险公司核定结果进行,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以保险公司和甲方核定为准。 2、乙方事故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事故车辆现场及定损手续齐全,甲方只负责修理。如需做现场处理或协助办理,驾驶员需乙方提供。 4、事故车辆能开的情况下,乙方需将车开到甲方维修站,如需要请拖车,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5、事故车辆理赔手续齐全,甲方按保险公司核定修理发票金额7%返回乙方。 6、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结帐方式按月结进行,甲方凭当月所有的核定发票金额并修理完毕车辆,扣返回给乙方7%后,余额每月的25号结算。(不以核定金额是否到乙方为准)。 7、事故车辆的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视事故车的损坏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过程中,若临时增加或更换维修项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车辆修理完毕后,验车标准及提车条件,甲方与乙方必须一起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查,确认维修部分无误(不得按新车标准验车)。 9、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协议: 一、甲方将其送货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年审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及时、恰当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更换没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装置及设备。 三、所有服务项目、更换设备/零部件及其价格均需征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司机的同意,并当面拆卸,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签名确认;服务完成后,须经甲方负责人、司机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提供服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专用发票方可结算。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结算一次,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结算。 五、车辆年审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凭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比乙方同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若发现乙方的收费价格超出通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均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发票上注明免费维护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业贿赂约定: 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拉拢贿赂本公司相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过往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每次对乙方处以一千元罚款,甲方同时保留其他追索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5、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 6、对于甲方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出公司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单位在车辆维修服务方面的关系,对于事故车辆与有关部门一至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2、委托给乙方服务的车辆应附派工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施工。 3、对于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工单服务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节假日期间所推出的活动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打折或赠送礼品等)。 5、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享受协议价在原消费金额基础上打九折。 第四条:关于费用结算。 1、甲方车辆送达乙方公司维修(或其它服务项目)发生费用允许挂帐,但必须由指定人员签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日与乙方核对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结算方式: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对公账户:________。 对公账号: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第五条: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委托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1.托修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品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vin代码登记日期里程表公里数 用户陈述: 注:(故障发生状况、行驶速度、发动机状态、发生频度、发生时间、部位、天气、路面状况、声音等描述)。 2.维修材料: 品名零件号制造商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类别提供商及提供方式。 注:1、以上内容可另附页。 2、“类别”指“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 3、“提供方式”指“甲方自备”或“乙方提供”。 4、“提供商”指“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材料的供应商” 3.结算方式:。 4.验收及提车:验车日期:交车日期:交车地点: 5.违约责任: (1)迟延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元/日;。 6.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 8.附则: (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办人在签约前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件及甲方(乙方)的委托签约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注: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特别是黑体字部分。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要改变托修车辆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出示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四)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一式两份,由检验人签字后现场将其中一份交与甲方。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或原托修车油耗不合理增加的,应当无偿修理或加油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五)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并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对托修车辆行使留置权,但留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托修车辆,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质量保证期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期限或里程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十)因乙方维修行为造成托修车辆原完好部分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因此迟延履行的,按照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预定维修项目以双方确认的《进厂检验记录单》为准;实际维修项目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______________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________日为准)。 (1)金额在________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________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________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________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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