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9 06:05:06人气:下载文档docx
规章制度的守法,是每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展示一个人素养和能力的重要方面。接下来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操作指南和实施方法,供大家参考。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没有批条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员制,安全员必须按时关锁门窗,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人身安全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2.财产安全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7)私自调换宿舍或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健康文明、规范和谐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归宿,严禁不请假夜不归宿。 2、严令禁止打架斗殴,滋事,散布恐慌言论,扰乱学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学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宿舍内规范配备的照明,电扇及其他电器设施出现故障,住宿生要及时通知宿管员和维修人员,禁止住宿学生擅自处理故障。 5、维护宿舍周围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宿管员,由专业人员解决。禁止一切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6、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床具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宿管人员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禁止在床上打闹,禁止上铺学生在床上进行剧烈活动影响他人或伤及自身。 7、学生宿舍内禁止携带手机及贵重钱物,贵重钱物自己妥善保管,丢失自负。 8、学生宿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品,管制工具、器械进入宿舍。 9、在突发应急的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时报警,及时通报宿管人员,服从统一指挥,未成年人禁止参与救护。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学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触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商河县玉皇庙中学。 xx年xx月。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学生宿舍,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宿舍组织和煽动学生~;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财物;不得偷窃或为偷窃者提供作案条件或进行包庇、窝赃、销赃。 2、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点蜡烛;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3、不允许在宿舍内骂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违纪行为。 4、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亲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学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带入学校、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6、开水瓶应摆放有序,防止烫伤。 7、上下架子床注意安全,严禁在床上打闹,防止摔伤。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三条 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 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五条 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特别是对计算机出楼要严加盘问。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六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七条 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八条 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没有阳台的宿舍在窗户外或走道内设置晒衣架,必须使用晒衣叉收晒衣服,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九条 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十条 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校稳定等信息。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了引导同学们正确用电、安全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我系安全稳定,现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作出如下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者为违反规定: 1、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使用劣质插电板。 3、乱牵乱挂电线。 4、使用酒精。 5、其他违规行为。 二、对违反规定者作如下处理: 1、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违规者是正式党员的,给予纪律处分;预备党员的,延缓转正;是积极分子的,不予发展;是主要学生干部(如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的就地免职;是普通学生的不得成为发展对象。 3、违规者不得参加学院各项奖学金的评定。 三、对学生干部要求: 1、寝室长是负责人,有义务维护本寝室的安全,有权利制止违规行为。 2、党员、干部是带头人,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榜样,有义务有权利制止违规的'学生。 3、党员、干部(含寝室长)有义务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学生因用电不当引发事故,保障在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在校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触电与火灾等事故,并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学生须及时上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维修部门,不得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自觉维护公寓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拆除、迁移、增设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从卫生间、水房和走廊等处的公共用电部位私自接拉电线。 第四条学生宿舍内可以使用台灯、充电器、收录机、电脑、打印机等电器。以上电器均须为通过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的合格产品。其它未经批准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使用的电器如功率大于300瓦,须以宿舍为单位,在使用前到所在公寓楼管处签署《学生宿舍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电暖气、电熨斗、电磁炉、电暖宝、电热杯、电夹板等电器。 第六条 学生要养成人离关灯、关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电器使用后须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不得将台灯靠近蚊帐等易燃物品;不得在灯具上晾晒和悬挂衣物等易燃物品;不得在被褥下拉接电源线。 第七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个人、集体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触犯法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初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坚决服从宿管员、校报领导,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中午、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寝室内干燥。 5、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点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准床上弹跳,打架玩。 7、凡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 8、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9、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内宿管理质量,培养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促进学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内宿纪律。 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爱、自强、自律的品质。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服从寝室管理员的安排,接受寝室管理员的教育。 2、宿舍清洁卫生实行轮值管理,每个星期有指定的楼层长和室内值日生。 3、内宿学生必须在学校住宿,不准在外面租房或住同学家。学生按指定的床位就寝,未经允许不准自行更换床位。因故需要外宿者,须经班主任、级组长批准,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否则以无请假外宿论处。 4、学校饭堂吃饭,无特殊情况不能在外面吃饭,不得带外卖或方便面进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就餐,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向宿管办申请。 5、保持宿舍内整洁,室内要做到五统一、五干净。即被褥摆放(叠成军被型)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衣(衣柜内)、鞋、帽摆放统一;口杯、晒衣架摆放统一;清扫工具摆放统一。地面桌面干净、卫生间阳台干净、墙壁天花板干净、门窗玻璃干净、服装鞋袜干净。 6、要保持宿舍、楼道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使用其他照明或电器设备、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7、搞好个人卫生,仪表端庄,服装整齐,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走出宿舍区,不得踩鞋跟。 8、禁止抽烟、喝酒、赌博、盗窃、打架的不文明行为。 9、服从生活教师的管理,积极支持宿舍长和楼层长的工作,楼层长和宿舍长对工作要认真负责,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10、严禁男、女互串宿舍,有事必须通知宿管老师。严禁男、女间交往过密,不得单男单女单独行走在一起。 11、必须在规定时间回宿舍,不得到操场或校园某个隐蔽角落逗留,甚至不能到施工现场玩耍。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点蜡烛、蚊香,不准讲话或做其他事情。 12、申请住宿、退宿必须经家长同意,班主任、级组长核实,德育处批准后,宿管老师办理入宿、退宿手续,方可住宿和退宿。 13、学生在寝室内应讲文明,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弘扬正气,有正确的集体舆论,使宿舍成为优秀的生活集体。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爱护公物(床铺、门窗、灯具、风扇、空调、锁等),损坏或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 14、各宿舍a床为舍长,负责维护寝室纪律、安全和安排打扫寝室卫生,全寝室学生必须服从室长安排。 15、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宿舍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保证寝室安全。 16、早、晚自习课及课间操不得逗留在宿舍里,除生病执校医室证明,经宿管老师批准才许可。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发现同学有病或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宿管老师,及时处理。 二、内务卫生要求。 1、每个宿舍都要拟订内外卫生公约,排出卫生值日表,做好每周宿舍内外清洁工作。 2、每天搞好寝室内务整理,打扫环境卫生。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定期大扫除和评比制度。要保持寝室干燥,勤洗脏物,各种陈设要排列整齐。 3、每月初组织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和内务整理,由宿管老师、学生会宿管部组织检查评比。 4、住宿生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不得在房间内洗脸、漱口、洗衣服,不得往窗外或走廊仍果皮、纸屑、杂物、或者泼水,不得随地吐痰,室内垃圾装袋,由值日生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口,湿衣服不准晾宿舍内,不准在宿舍用膳。 5、做好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内务,确保宿舍整齐清洁。保持厕所清洁,做到便后随手冲洗。 6、建立宿舍卫生检查记录和卫生评比制度,表扬卫生较好的宿舍和个人,对不遵守卫生规则或不认真完成卫生工作的宿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整改、重扫、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停宿或退宿。 三、公物保管使用要求。 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改、张贴,不得随便变动床位,不得任意搬动室内固定物件。 2、节约用水,用水后关紧水龙头。 3、节约用电,宿舍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关空调、关风扇。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吹风筒、电热杯、手机充电器等电器。 4、严禁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打球、下棋、打扑克、玩游戏机等。 5、对于违反公物保管使用条例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者作停宿、退宿处理,甚至给予行政处分。 四、安全要求。 1、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风扇、关空调,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2、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吸烟、点蜡烛、烧纸物,坚持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各栋楼的大门由宿管老师负责,学生上课时间及时关锁好,严禁任何人出入,严把此关,杜绝疏漏。 4、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梯要按规定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5、值班安全。 上课(含晚自习)期间不得回宿舍,特别情况须有专用校医的证明或班主任签字的假条证明,并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不得带外来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6、人际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翻爬围墙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不许串宿,严禁男、女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澡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拿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7、其它安全条例。 (1)上课和自习时间各宿舍要自行锁门。 (2)住宿生不得留宿非住宿的人员,不得带外宿生或陌生人进入宿舍,遇特殊情况须征得宿管老师同意,违者必究。 (3)宿舍如发现失盗事件,要及时报告宿管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4)受到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宿舍;受到退宿的学生应于一周内将行李搬离宿舍。 每星期五(六)18:00—星期日19:00前,未申请双(单)休日留宿的同学必须离开宿舍回家。暑寒假期间,除学校特批之外,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 五、日常生活常规管理要求。 1、开水器管理规定。 为了学生宿舍开水器统一管理,保证有足量供水时间和水温100?c以上。促进节能降耗,节约用水,本规定: (1)严格用开水瓶打开水,严禁将水桶、脸盆、塑胶瓶等物品装开水。 (2)按顺序排队打水,严禁插队。 (3)严禁在开水器喧哗、追逐、打闹、拥挤等现象。 (4)供应时间:早晨6:00—晚上22:50。 2、洗衣房和凉衣服使用管理办法。 (1)洗衣房要定期为全校住宿生免费清洗床单、枕巾、床帘、桌帘(每半月一次),被罩、窗帘(每月一次)。 (2)严禁将内衣、内裤带入洗衣房,大件衣服按宿舍为单位划分,每间宿舍集体一天只洗一次,不得多洗或乱洗。 (3)洗衣房内洗涤时严禁在洗衣房内嘻笑、打闹,切实注意安全,防触电、防意外事故,发现不安全因素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4)洗衣房只许当天值日生出入。非正式值日生一律禁止入内。 (5)各宿舍长熟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部件。洗衣机等设备属正常损坏,须及时上报,不得自行维修。人为原因损坏的,按价赔偿,情况严重的,按价双倍赔偿,严重者,以勒令退宿处理。 (6)洗衣要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做到开机时有人看守,离开时切断电源,并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物资,严禁浪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章操作机器,造成事故,追究责任,另将停洗一个月。 (7)对不按规定时间洗取凉衣服的宿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拾错衣物,不及时送回,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按偷盗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8)各值日组长及时、全面的打扫好洗衣房内务,确保洗衣房整洁,凡是检查不合格,将通告批评,屡教不改,停洗一个星期。 (9)为了他(她)人健康,凡是患有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一律不得将衣服带入洗衣房。 (10)各宿舍凉衣服一律凉在内阳台,如将湿衣服将扭干后和大件衣服凉在内阳台外杆上,毛巾和内衣、内裤统一凉在内杆,凡是不按要求将按内务处罚处理。 (11)开放时间规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1)住宿生洗澡每天洗一次,分别可以在宿舍内和公共浴室,每人每个轮次最长洗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注意节约用水,如果发现超过规定时间或浪费水,按有关条例处理。 (2)各宿舍学生到公共浴室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轮次洗澡,做到不夹塞、不捅挤,文明礼让,不替他人抢占水龙头。 (3)轮到公共浴室洗澡的宿舍要保持肃静,不洗澡的同学一律在宿舍休息,严格遵守休息制度。 (4)到公共浴室洗澡时要讲文明、讲礼让,要爱护公共浴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物品。 (5)不准在公共浴室内吃东西、洗衣服,不得将洗漱用品随地丢弃,垃圾一律扔入桶内,注意保持澡堂内卫生。 (6)不抢用、强用他人洗漱用品,在洗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严禁在公共浴室内疯闹、喊叫等。 (7)严格执行进出公共浴室时间,洗完澡后须及时回宿舍,不得在公共浴室逗留。 (8)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钱物,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公共浴室。 (9)开放时间规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4、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与调试: (1)每次使用时必须在有手动键往红色方向转,用手试水的温度,大概在16秒左右方可使用。 (2)节约用水,严禁用热水洗衣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供应时间规定: 周六:12:30——13:00。 周日:17:00——19:00;22:00——22:40。 六、来访登记规定。 1、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寝室必须由学生本人陪同到值班室登记,登记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必须检验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证件,做好登记,告知注意事项,方可准许入内。 3、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值班人员要注明离开时间,做好检查,方可准许离去。 4、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不登记,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值班人员发现学生家长强行进入宿舍,或发现可疑之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门卫室。 七、请假规定。 1、除周六晚——周日下午,以及固定节假日以外,住宿生不得随意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请假条经过班主任或年级长、德育处审批后,向宿管老师请假,凡是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按缺勤处理。 2、周日晚必须在7:00前回宿舍,并按时到教室参加晚自习。 凡是违反以上述各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宿甚至退宿处分。 学生宿舍楼安全管理制度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各种线路,及时关水、关灯、关电扇,宿舍内禁绝使用、存放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热毯、电蚊香、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由学校维修。 二、学生宿舍楼区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蜡烛、蚊香、火柴、打火机及其它种类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燃放鞭炮、抽烟、点蜡烛、烧纸物。 三、学生进出宿舍楼的`时候,上下楼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四、打水时要排队,遵守秩序,严禁追逐打闹。洗澡注意防滑和用水安全。 五、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禁止带手机等贵重物。及时交清伙食费,现金超过50 元要按规定交由班主任保管。发现失窃等情况,及时报告宿管员和班主任。 六、爱护公共财物,离开宿舍时,必须自行必须关窗锁门,切断电源;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宿舍钥匙由舍长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宿管员有备用钥匙。发现门、窗、锁有损坏及时汇报宿管员。 七、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和藏匿刀、剪刀、木棍、铁棒、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八、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一切不良行为。 九、严禁非住宿人员擅自出入宿舍,男、女生楼内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如需进入宿舍的人员需经宿管老师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宿舍内留宿本舍以外的其它人员以及相互串宿和互串宿舍。 十、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内务整洁,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不随地吐痰,严禁向走廊外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 ,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 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 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 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纪律。 负责人:学校鄢xx老师以及当日上晚自习老师。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宿舍卫生(卫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乱挂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检查、奖惩。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宿舍评为“文明宿舍”,并发放奖金(10元),最后一名宿舍每人次罚一元(上交给班主任)。 注:每个宿舍配备:一电热壶,一扫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xx学校。 37。 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每个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和水电。 2、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熄灯制度,宿舍管理部门将按时关闭楼道大门。凡迟归者,一律凭有效证件由门卫登记后方可入内,任何人不得爬门翻墙、攀窗进入宿舍。 3、每个学生都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准任意大声喧哗、起哄、打闹、踢球等。严禁进入异性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须经宿管或保卫处或班主任批准。 4、宿舍内不准搞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不准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从事宗教、迷信等活动。 5、不准在宿舍楼层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括修理、挨门兜售等,不准搞任何形式的买卖活动。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6、保持楼道畅通,不得将自行车或其他物品停放在楼道内。 7、学生宿舍不准私拉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烧废纸。擅自使用电热器者,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学生个人高额现金应存入银行,票、证、卡等贵重物品入箱上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或私配钥匙,如丢失钥匙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更换门锁。严禁爬门攀窗,杜绝意外事故。 10、不得擅自留宿在外或留外人住宿。学生宿舍严禁留宿他人,如擅自留宿,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再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11、学生宿舍消防器材等设施,严禁随意动用,故意损坏者按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12、学生携带物品离开宿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要时公寓门卫有权查询或暂扣。 13、校外人员确有需要进入学生宿舍时,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会客结束后,须注销登记手续。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及财物安全,所有住校学生及住宿人员必须执行以下安全规定: 一、防止火灾发生 1、宿舍内严禁带入和持有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2、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蜡烛(停电等特殊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严禁燃烧物品。 3、宿舍内严禁持有或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热得快”和充电式应急灯等大功率电热、电器产品。 4、宿舍内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等)放在床上使用或充电。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宿舍内严禁损坏、挪动、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7、宿舍内点燃的蚊香由宿管老师统一管理使用,必须放置在宿舍中央地面上。 二、防止财物丢失 8、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 9、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饰品及电子学习用品(如手饰、手机、随身听、电子学习机等)。 10、严禁串宿舍。 11、严禁留外来人员住宿。 12、严禁无请假手续滞留宿舍。 13、中午午休、晚上晚休时必须在房内锁上宿舍门。 三、防止意外伤害 14、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辱骂他人。 15、宿舍内严禁打架。 16、宿舍内严禁喝酒、吸烟、打牌。 17、宿舍内严禁持有、藏匿管制刀具、棍具、器械。 18、宿舍内严禁爬窗户、跳-楼。 19、严禁在宿舍内、走廊、楼梯、外跨楼梯奔跑、跳跃、追逐、打闹、拥挤。 20、上下楼梯、楼道内要靠右行走。 21、严禁在床铺间跳动,上下床不蹬爬梯。 22、严禁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 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消防条例》,我院对学生宿舍特规定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严禁使用一切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违者按规定给予没收。 二、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烧水、做饭等,不准点燃蜡烛、蚊香,不准焚烧废纸、垃圾,如有违反,按规处罚。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四、宿舍内严禁外人留宿,如有学生亲属探视需住宿,上报医务科批准。 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医院公共财产和基础设施。 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的管理制度(一)整体布置:室内衣柜等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二)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三)床面: 1、起床后须叠被并按规定统一安放。 2、床面不堆放杂物。 3、床单平整、洁净。 (四)桌椅: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摆放整齐;学生离宿舍应将椅子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五)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鞋子、衣物及其它杂物。 (六)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放置整齐。 (七)其它: 1、室内不得拉绳晾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2、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室内或盥洗室内。 3、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保持楼道清洁卫生,不准在楼道堆放垃圾。 (一)值日安排 1、开学第一周,宿舍长根据住宿情况安排值日表。 2、每个宿舍应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并及时上报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中心指导老师。 3、值日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体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分别在每天7:00和14:00之前两次打扫卫生。 2、为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指定地点。 3、值日生应督促宿舍其它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4、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5、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6、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纪律、安全、报修等工作。 (一)宿舍卫生要求 1、坚持宿舍卫生值日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清洁。 2、宿舍设施完好无损,房门、家具、灯具无灰尘。 3、室内禁止乱放杂物、垃圾。 4、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准乱放脏衣服、鞋、袜等。 5、书籍、碗具、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6、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害虫。 7、不得在室内随意张贴有损健康或有损文雅的宣传品。 8、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赃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赃物污水,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清新度、地面整洁度、物品摆放整齐度、卧具整齐度。 宿舍卫生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a为90~100分,b为70~80分,c为60~70分,d为60分以下,此分值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评分标准 5、附加分:按宿舍整体美观、整洁程度可酌情加减1~10分。 6、卫生评比结果以宿舍卫生要求为主,检查对象以“宿舍评分标准”所列条目为准,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宿舍进行评比打分。 7、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此作为个人和集体学年评优标准。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抵制不良行为。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 (四)宿舍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期“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1、一人次(含)以上受校级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二人次(含)以上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三人次(含)以上的。 4、纪律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宿舍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且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一)奖励 1、每学期末,学校组织“文明宿舍”评比。宿舍卫生检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为学期“文明宿舍”。对于全学期卫生检查成绩、宿舍纪律成绩的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的宿舍,可根据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定“文明宿舍”。 2、在当年文明宿舍长及文明宿舍中的班委会成员,由学生会直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学生公寓中的纪律、卫生等的表现情况,与其学年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4、住宿人员表现优良的.班级方有资格参加校“文明班级”的评选。 (二)处罚 1、每周将对当天检查评出的卫生不合格宿舍给予通报批评。 2、如果宿舍卫生连续两周或累计三周及以上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所有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在班级的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如有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则取消该宿舍成员及其所在班集体的所有评优资格,检查记录由学生会生活部进行整理。 3、如在检查中有不服从正当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作出书面检查。 4、有多个宿舍被通报的所在班级取消当年的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相关干部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5、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宿舍卫生,对于党员和学生干部所住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的要从重处理。 6、对卫生检查特别差的宿舍要进行曝光,对卫生特别好的宿舍也要进行拍照展示。 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改善宿舍楼教职工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落实镇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宿舍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各住户不得将自己的房间、床位转租、转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楼长或学校办公室登记。私自转租转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的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暖设备、电器设施。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幼儿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近期社会上一些犯罪分子针对广大青少年 儿童 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无辜的儿童造成了肉体与心灵 上的双重损伤,为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保护祖国的花朵不在受到伤害,使广大家长放心,我院做为××*市的正规幼儿园,按照市××部门颁发的《××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的通知,特制定××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1)推进安保工作。聘用正规保安人员或选用年富力强、责任 心强、防范能力强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同时安排教职员工在上学、放学学生集中出入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 (2)完善安保设备。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及时处置异常情况。为值守保安和门卫配备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落实管理措施。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值班巡逻。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同时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内巡逻工作,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须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并采取果断措施。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散文 网:http:// )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与其它学校密切配合安全保卫工作,并学习其它兄弟学校优秀的安保经验。 2、主动邀请公安派出所干警协助,认真查找学校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堵疏补漏,防患未然。 3、做好校园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缴、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周边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同时,认真对学校防范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进行排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4、对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在上学、放学等时段,主动邀请交-警部门派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安全通行,严防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防范教育 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教育,围绕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防范教育,切实将防范技能、安全常识传播到每一位师生,提高广大学生和教师的自防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发放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家长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涉校涉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学校幼儿教师管理规定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崐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 自己 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 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生命与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 第二条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经门卫或园长允许后在传达室等候接待。不得随意进入教室。 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准确无误。 第四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施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 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严禁幼儿触摸电器开关、电热设备。严禁幼儿去锅炉房、厨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条 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经老师允许并有老师监护。 第八条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被接错。 第九条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秩序井然。 第十条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里,饭菜经降温处理后再用。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二条 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件上岗,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的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要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条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三、药品安全 第十八条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分类存放,要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条 給幼儿服药时要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二十条 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不得随意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要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二条 医务人员要提高医疗保健和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三条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要备药箱跟随。 第二十四条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和心理特点,不能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组织幼儿活动时,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密切监护活动全过程,不得闲谈或擅自离开,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 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要点清人数,记入档案,防止出错。 第二十八条 加强纪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 各项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副职具体抓落实,本着“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第三十条 建立各项安全工作档案、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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